更新时间:2022.07.26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则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申请解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期为一年,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裁决后十五日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同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而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关系没有终止,则仲裁时效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仲裁时效会像诉讼时效一样中止、中断。
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