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先行拘留的情形: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交通事故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给予制裁的相对人,即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对象,也可称当事人,是指法人、自然人及依法设定的组织,在其行为违法后,接受行政处罚时做为处罚主体相对人的代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
在下列情形下不会被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不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
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况有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过了处罚的追诉时效的等情况。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
不予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
先行拘留的情形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
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的情况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执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执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