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是两个月,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羁押期满后还不能终结的,公安机关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一个月后还不能结案的,可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不多,只有存在以下情况的,检察院才会不予批捕: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经侦检察院批捕立案程序: 1、接到案件后如果案件符合立案标准会马上立案,会派侦查员进行调查取证。 2、取证之后,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然后抓人。 3、抓人之后进行一系列的审讯等,如果事实查清无外逃人员就会拘役然后等待开庭。 4、开庭之后就宣判
检察院不能批捕的当下一般不予判刑。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事后若是发现新的证据的,可以重新逮捕。
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
可以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下列情况检察院会不批捕: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的。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检察院不批准继续侦查,即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一些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就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一个月。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情况如下: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