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强拆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协议。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行政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强制拆除是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政府不可以强制企业拆迁。如果政府依法征收企业所在地的房屋,而企业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不能自行执行。
对于政府强制拆迁行为,如果是政府批准的那就是合法的。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拆迁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但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
满足条件可以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
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的。按照相关规定,当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起诉又不执行的,这种情况下,拆迁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当中有规定,城建部门对于违章建筑有强制拆除的权利,但是拆除违章建筑之前必须要进行公告,一般是先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己先拆除的。自己无法拆除的,行政机关可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