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寻衅滋事主观上要求有“流氓动机”,即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其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故意伤害的对象一般是特定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就是实施伤害行为。不过对于寻衅滋事几种表现形式中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 1、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所侵害的是国有、集体以及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主观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将公私财物加以毁坏,使其部分或全部丧失价值或使用价值;而后者的目的是毁
虽然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但是其还是有区别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有两个,一个是主观目的,一个是所侵害的对象。破坏生产经营罪主要是想通过破坏财物来达到报复泄愤等目的,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为了损害财物的价值;前罪侵害的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具体包括: 1、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的; 2、毁坏公私财物超过三次的; 3、纠集超过三人,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达成赔偿谅解的比例较大,一般故意损坏财产金额在五万以下的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有以下的区别:客体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抢劫罪的案件是公私财产权利和公民人身权利。主体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构成抢劫罪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决如下: 1、犯故意毁坏财产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破坏个人财产,导致他人精神障碍;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停产,造
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坏财产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产; 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对故意毁坏财物的人应这样进行定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有:1、侵犯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犯的社会管理秩序;2、犯罪主体不一样,已满14周岁的犯罪分子可以成立该罪,寻衅滋事罪需要满16周岁的;3、被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成立故意伤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