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流程是: 1、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
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条件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余股东,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余股东在同等情形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应当进行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验资的,因为我国实行认缴制。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资本越高,则责任越大。
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章程,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效的。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股东也可以在半数股东同意的情形下向外转让股权。
是有效的,但是原始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充实、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其给公司权益造成的损害并不因股权变更而改变,抽逃出资的股东也不因嗣后转让股权而免除其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股东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除以下方式外都不可以: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用权。 5、工业产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条件包括如实出资,被记载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义务有以下这些: 1、缴纳出资的义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义务; 3、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股东认缴出资后,在缴纳期限尚未届满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原则上虽然不再承担出资责任,但是也应考虑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正当事由; 公司当时的负债情况、已缴纳出资的程度、股权受让人的出资能力或者股东对债权人与公司交易的影响大小等等,综合判定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