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我国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侦查期限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或者案件没有侦查完毕,两个月后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时间为一个月。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时间为两个月。第三次需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二次。法律规定的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程序上的补充侦查分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两种。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侦查期限的规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