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债权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一种物权取得的方式,并不适用于债权。 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盗赃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按照私法“法无明文规定禁止为即可为之”的原理,可以认为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如果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盗窃物应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并非绝对禁止或当然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当附加条件。 如可以参照物权法关于对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即原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未行使回复请求权,或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了回复请求权; 但未向善意占有人支付相应的价金等
盗窃赃物适用于善意取得,但需要一定的条件。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在转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房地产
债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善意取得是一种物权的取得方式,善意取得是指在动产占有人非法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时,如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则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有:被查封的财产,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善意取得是指在动产占有人非法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时,如第三人基于善意受让对该动产取得占有,则依法对其即时取得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传统观点认为,唯有动产才适用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四大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