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行纪合同具有的特征如下: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劳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 2、劳务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3、劳务合同的内容具有极大的任意性; 4、劳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
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旅游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合同标的具有特殊性。 三、旅游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四、旅游合同一般具有团体性。 五、旅游给付具有整体性。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是: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具体是: 1、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存续的合同; 2、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约定解除事由或法定解除事由达成、协商一致等; 3、合同解除后的效果是停止履行,并不书溯及既往; 4、其他法律特征。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合同是国家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和约束。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
赠予合同的特征有: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成立; ②吸收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律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面行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
赠与合同的特征如下: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
在我国遗赠的法律概念是:遗赠是指被继承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特征是: 1、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2、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遗赠人不受主体限制; 3、是死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