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则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如果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则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再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不一定是行政诉讼的前置。 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
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则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般复议和诉讼是可以选择的,哪个救济渠道都可以,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必须复议前置的,如涉及土地、矿藏等所有权或使用权、专利复审前、对价格违法的处罚等等,大概只有7.8种必须复议前置的。
一般复议和诉讼是可以选择的,哪个救济渠道都可以,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必须复议前置的,如涉及土地、矿藏等所有权或使用权、专利复审前、对价格违法的处罚等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既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
税收复议前置的情形有确认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纳税主体、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复议前置。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时,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也可以直接起诉。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少数情形下只有经过复议之后才能够起诉。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既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再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