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9
公安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具体作为,如果包庇、纵容毒品犯罪人员犯罪的,将要受到刑事处罚,承担刑事责任。若如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毒品再犯的规定如下:《刑法》明确规定了,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发现漏罪的,犯罪分子不一定算是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如果犯罪分子的漏罪符合前述条件的,犯罪分子将构成累犯。
年满16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特别累犯,因为特别累犯的先决条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这些犯罪不满十六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对特别累犯的量刑标准是这样规定:对于特别累犯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但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
首先,要明确累犯的认定标准,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期届满后五年内又犯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罚。因此个人犯罪后,又单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要考虑是否符合累犯的条件。
不是,累犯要求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而累犯制度的设立是以消
过失犯罪不会构成累犯。因为《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未成年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犯第一个罪的时候
累犯又犯罪的如果满足相关的条件需要逮捕。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犯罪不能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累犯从重处罚的性质,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