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因为父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个体,其能够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别没有义务替其承担,所以父亲欠的债由其自己负责偿还,而且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父亲去世了,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则此时儿子需要以继承的遗产
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赡养范围包括: 1、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 2、与老年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负担得起的孙子; 4、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法律规定,赡养人配偶应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侵权责任是因侵权行为发生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妻子并非侵权行为人,不存在过错,也不负有特定义务或职责。丈夫的行为也难以认定为家庭生产经营行为,也不能将丈夫的侵权之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应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是妻子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丈夫欠债只有债款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妻子才有义务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
首先要看其丈夫是否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如果没有并且男方对于公司破产不负个人责任的,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偿还破产债务。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给予适当帮助的义务,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因此,残疾人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对其给予适当的
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约定免除扶养的义务的,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 如果子女在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情形下,不用承担父母的债务责任。子女在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
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不是一定有偿还义务的。若该债务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不知情的一方无偿还义务。若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知情的一方有偿还义务。
妻子欠的债务不一定需要丈夫偿还。妻子欠的债务如果属于个人债务的就不需要承担,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就需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是否有连带清偿对方债务的义务取决于: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