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行为犯罪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可以减刑,符合减刑的适用条件的就可以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挪用20万公款的话,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二十万的公款已经达到了挪用公款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而此罪指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的行为,二十万一般是认定为数额较大,属于第一档刑罚标准。因此,挪用公款罪的定罪
我国法律规定了可以予以减刑的几种情况,犯挪用公款罪的当事人只要有适当的表现的,应当减刑:当事人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当事人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当事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或者在灾害中有突出表现的;当事人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
犯挪用公款罪不会判死刑,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