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司法实践中,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是看该行为是否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本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飞行安全。不构成本罪的行为有: 1、如果行为人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的不是暴力行为而是胁迫或其他行为;
《刑法》中的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 4、客观上是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
犯本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什么是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概念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具有破坏的故意。因为,这些交通工具承担着大量的客运、货运任务,对它们进行破坏会造成旅客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其中航空器既包括飞机,也包括其他飞行工
犯本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时,要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要件。 对于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之间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犯罪分子使用危险方法,实施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