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重伤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申请,符合条件的就能批准,按照规定三天就应当给予答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
取保候审有期限,最长期限为12个月。保证人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接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取保候审人员重新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
取保候审到期后是不能再次取保候审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不适宜进行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
取保候审担保人责任在十二个月后结束或撤销取保候审时结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
三天。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办案机关应该在三天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答复,如果办案机关已经同意取保候审的,则在办理好取保候审手续后,即可由办案机关到看守所放人。
根据传讯的时间去判断。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
办理取保候审流程符合规定的三天就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