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人民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意味着刑事案件已经准备进入审判阶段。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各地人民检察院办的案子是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还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官可以管理警察。人民警察的执法受检察机关监督,警察内部还有督察队对人民警察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官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是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案情,查明案件是否确有错误,以便决定是否进入再审程序。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了保证诉讼公正而采取的一种与抗诉相并列的监督方式。
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是否构成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说了算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有证据,经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
检察院受贿罪刑拘期限多可以拘留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如果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还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后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诉并释放当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
被检察院带走是带去检察院。 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 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
检察院不批捕情况如下: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检察院不批捕不意味着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批捕只是代表不符合批捕
检察院不能宣布无罪释放。宣告无罪是人民法院的权力和程序,人民检察院没有这样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