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
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已经开始用工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费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用来作证明。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商。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受法律特殊保护;法律规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者一份的,违法。对于生效的劳动合同,双方都要各持一份;如果单位不给劳动者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要依法予以其赔偿。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论是不是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签订,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的,就需要自用工满一个月之日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其实是两回事,没签合同仍然可以缴纳社保。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没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投诉。投诉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
再保险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按章。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