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合同履行地首先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依旧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履行地。普遍的标的在义务履行方的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
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确定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确定: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2、依照合同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买受人给付价款的,在出卖人所在地履行,出卖人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履行地不明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则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
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若是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交易的地点可以成为履行地。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则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
首先按双方的意思自治,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 1、根据《民法典》,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