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买卖合同提存的规定有: 1.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下: (一)出卖人的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二)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
自然人借款合同履行地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补充协议的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 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
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因此应当看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权,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合同签订地点约定不明怎么管辖 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正确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选择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遵循公平原则、避免累讼原则,一般由过错方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进行赔偿损失时,对于非过错方也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与此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确认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承揽合同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基本是参照其他合同案件中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方式进行的。即在承揽合同中,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地方履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一)如果是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交付
当事人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应退房款。对于买受人取得的房屋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对于出卖人应当返还所得价款,存在违约情形的还应当赔偿其他造成的损失。
买卖合同不履行是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