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
商标续展,需要商标权人在商标有效期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办理。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注意: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会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
注册商标的续展必须要在商标有效期满的前12个月之内提出续期申请,如果这一年内没有及时办理续展的话,商标法规定可以给予注册人6个月的宽限期,也就是说办理续展的时间实际上一共是有一年零6个月,在此期间没有
商标续展提前多少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续展可以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开始办理续展,如果到期没有续展,还可以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到了没有续展。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护照等,这些文件需要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
商标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文。转让、续展、变更等成功后会发给核准转让证明、核准续展证明或通知书,变更合格通知书,不发新的商标注册证,这些证明或通知书需要和原注册证一起使用
办理商标续展的流程,包括以下这几个步骤: 1、申请人确定要办理商标续展的,需要提前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续展申请书,并按照规范和要求,来正确填写《商标续展申请书》; 2、把首次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图样,复印件以及原件准备好,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