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1、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了两个量刑档次。故而,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在数额或情节上达到某种程度,为了贯彻罪责刑向适应的原则,应该将其确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数额不是很大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
行为人殴打他人的行为和寻衅滋事之间所存在的区别是:侵害的客体不同,殴打他人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侵害的是公共秩序;行为的起因不同,殴打他人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寻衅滋事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寻求精神刺激或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寻衅滋
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使他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为目的,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
根据法律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具体包括行政拘留并处罚金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区分了两个量刑档次。故而,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如果在数额或情节上达到某种程度,为了贯彻罪责刑向适应的原则,应该将其确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这并不是说所有数额不是很大
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观故意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环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故意伤害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争取缓刑有两种情况:1、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这些弱势群体,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判缓刑;2、如果有以下情形,那么可以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对于累犯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