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坐牢,需要依据法院的最终判决判断。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处罚,不能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会被监禁。一般来说,取保候审是依法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即将到期时,相应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以
在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取消取保候审,对其进行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具体来说,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循下列义务: 1、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除非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2、在被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3、住址等重要信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当案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应当符合法定刑种,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二,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
被刑事拘留,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从刑事拘留转换为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被刑事拘留了以后,如果出现:可能判处管制、拘
逮捕后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嫌疑人是有危害社会可能的,所以才予以逮捕,因此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故开庭时间没有具体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利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如不同意变更为取保候审该强
取保候审期间怀孕,一般不会被收监。首先,既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取保候审,说明犯罪嫌疑人在未怀孕的情况下,就已经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其犯罪行为、犯罪情节很可能较轻,不会被判处严重的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怀孕后,其更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因此一般不会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不一样的。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
如盗窃罪已立案,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犯罪行,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取保侯审后是否还会判刑还要看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因为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