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缓刑考验期需要遵守的规定有: 1、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3、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相应的处理办法为: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应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数罪并罚,且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对漏罪作出判决,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理: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缓刑人员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被判处附加刑的仍须执行附加刑。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名的,才构成累犯。 从缓刑执行过程看,“缓刑期满”不能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缓刑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构成累犯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前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
在缓刑考验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规定定期向缓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检查机关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检查机关批准。 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考验期满不能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
不构成。构成一般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构成特别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
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而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刑罚处于还未执行完毕的状态,不符合累犯前罪执行完毕的要求,所以
缓刑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应宣告犯罪分子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缓刑考验期满,若没有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