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案件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则被告是复议机关。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 ⑴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⑵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告的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
在行政诉讼中对于被告主体身份进行确定的规定有: 1、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行政行为经复议后决定维持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 3、行政行为经复议后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
民事诉讼被告在监狱,按正常程序到法院起诉即可。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中被告举证的方式如下:被告举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告知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之内,将相关证据包含在答辩状中,随答辩状的其他相关信息一同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要求有: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败诉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则法院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如果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则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
民事诉讼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
民事诉讼找不到被告,人民法院会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如果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