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建设工程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之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第1个原则就是平等原则,第2个原则是自愿原则。双方必须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第3个原则是公平原则,双方必须要公平合理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能够显失公平。第4个原则是诚信原则,双方应该诚实守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
建筑合同违约的话,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根据第577条,如果合同当事人中的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话,这时候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来承担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关于违章建筑拆除的相关规定,政府机关拆除违章建筑应经过以下程序:1、立案调查。政府执法机关发现违法事实,或者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事实后,应当作出立案决定,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2、将违法事实告知违法当
包工头建房子不履行合同的话,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包工头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就包括了:1、请求包工头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义务;2、要求包工头按照约定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挽回对方当事人相应的损失;3、要求包工头赔偿对方当事人相应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承包方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如果建筑工程合同的发包人没有能力承担债务的,那么应当对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清偿,顺序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的债券。其次,双方可以就工程款事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不允许转包,因此转包合同无效,按照《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规定来处理; 2、合同无效路径: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应折价补偿承包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经修复后合格的,折价补偿承包人,但承包人要自行承担修复费用;修复
工程承包合同违约之后,遭受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违约责任就包括了: 1、继续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责任; 2、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责任; 3、赔偿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责任; 4、其他法
拆除违法建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需要确定被拆除的建筑确属于违法建筑房屋;其次,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人员必须具有查处的资格。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违章建筑强拆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四个环节。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
违法转包合同被宣告为无效合同之后,自始至终对当事人不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此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办法返还的话,当事人应当予以折价补偿。另外需要注意,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无效的事由存在过错的话,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另一方
对方拖欠工程款,但是合同被宣告无效的话,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因为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办法返还的话,对方应当予以折价补偿。因此,对方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工程费用。换句话说,就算合同被宣告无效,也不意味着受到损失的一方,不能够得到任何
没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维权途径如下:1,申请支付令。对于事实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理,作出裁判;3,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还,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建设工程挂靠一般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