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是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债务仍应当由总
私刻公章与他人签合同,如果该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要为其私刻公章签订的合同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一)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二)执行过程中
员工以公司名义贷款负责情况具体如下: 1、员工以公司名义贷款的话,一般是公司负责的; 2、但如果贷款的程序是违法的,或者是没有公司背书的,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 一、公司贷款的流程具体如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经审批
个人所得税补交是由个人交。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部分超过该税种起征点部分应缴纳的税额,因此补缴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行为,应由个人去缴纳。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只能进行处罚。
员工以公司名义贷款,在还不上的情况下由公司负责,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分公司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承担产生的民事责任。
公司分立后债务应该由哪一个主体来承担的确认办法: 1、如为分立前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如为分立后产生的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经理的任职届满应作以下处理:依法应由董事会决定连任或者解聘。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经理的任职期限届满的,由董事会处理。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确保账目与物资一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违法犯罪会对公司判处罚金,并且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就是公司犯罪的主管人员,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一般有效。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义务,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不具有法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有对外代表分公司进行签约的权利,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一般亦对分公司具有约束力。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