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不还。
债务人死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和继承人的,则债务要由继承人来还。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债务人的债务。但是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过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还。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具体承担范围: 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
债权人死亡的,债务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 一、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适格的被告: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 (二)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适格的被告是其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还。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
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则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所以,死者的债务自然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债务人死亡后用其遗产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在遗产部分内承担清偿义务。超出债务人遗产的部分,原则上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后用债务人留下的遗产来清偿债务。 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的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债务,但是继承人只以自己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可以由以下人员承担: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