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并案处理的条件是什么 (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先后发生的系列案件符合同种犯罪构成要件; (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 (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由于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经验的因素,犯罪分子对侵害目标的
刑事案件是可以合并审理的,具体体现是2012年12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3条:“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
一、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
必须是针对同一个人的合并处罚不能有第二个行政相对人、必须要存在至少两个及以上的违法的行为、必须要违反了两个及以上的法律条款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适用于并按处罚的原则。
(1)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可以采用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 (2)多个量刑情节与免处罚情节并存时,应当综合考虑全案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免除处罚。 (3)同一行为涉及
另一案件的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有特殊情况等原因,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案件有关的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能或者不适合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单独或者与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
刑事案件侦破需要满足下面几点条件: 首先,是案件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全面还原案件事实。 第二,是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认定的所有案件事实都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并且收集证据手段应该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都应该查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