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而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类型。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是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并且可以本人的名义;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向其支付一定的报酬。《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
审核合同主体资格时应注意: 1、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否是有权代理; 3、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义务的资质; 4、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审批手续。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需要注意: 1、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的情况,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 2、其次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进行审查; 3、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评估,以保证签约后
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 1、主体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4、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 5、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租房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按照实际损失主张。双方当事人在租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当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行业也应当审查就业证书。主体为企业法人等组织时,应当审查对方年检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资格证书,如药品企业的药品营业执照
行政主体资格构成要件如下: 一、享有并行使公共行政权力。 二、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在形式上是一定的组织。
行政诉讼主体资格是: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并作出相应裁判。
纪律合同的特点是: 1、纪律合同主体的限制;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纪律合同属于提供劳务合同,纪律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规定是买卖物品,限于动产范围,房地产贸易不属于纪律范围。 3、行纪人以自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指行纪人用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商事贸易活动,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的一种合同。行纪合同的“受托人”,就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行纪商,常见的比如寄卖行、商行等。行纪合同原则上是有偿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相关商事贸易
合同的主体资格的要求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果法律对于主体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则订立合同的主体要符合特殊的资质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