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是可以同时对受害人进行赔付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
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的,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其享受的待遇与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工伤在工伤保险待遇上是一样的。具体来说,包括:工伤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食宿补贴等,这些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单位需要支付的是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待遇
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当事人可以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对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赔偿进行双重索赔。工伤赔偿需先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赔付。交通事故赔偿则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按照交通事故
在不重叠的范围内当事人能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不再发放等。
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先由交通保险和肇事人进行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再申请工伤赔偿。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直接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中责任人所作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可以由受害人同时获得的,二者之间没有冲突的情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又认定为工伤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受害人在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方面,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
交通事故工伤十级赔偿内容如下: 1、医疗费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营养费; 4、受害人误工费; 5、陪护费赔偿; 6、交通费赔偿; 7、住宿费赔偿; 8、十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交通事故工伤能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
上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计算是: 1、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2、护理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标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也就是说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同时又被认定成为是工伤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在申请赔偿的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