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按照以下手续进行代位继承: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如果代位继承人系未成年人,
代位继承可以拒绝,代位继承人拒绝的继承权的可以放弃继承,需要放弃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签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代位继承必须要满足的条件: 1、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2、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3、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4、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如下:涉及旁系亲属和姻亲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等。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
胎儿在一般情况下是享有相应代位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可以享有代位继承等权利。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不享有代位继承权。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六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权是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如下情况下发生: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分割: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