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农村宅基地被当地政府收走,证件还在的,一般不能收回。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在经过法定程序统一规划调整或个别调整后,应当以调整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其原有的宅基地已被依法另行分配的,不得再要求收回。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未以本人的名义申请过宅基地等)的前提下; 2、才可以凭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向户口迁入地的村
转移到城镇户口后,很难转移到农村户口。目前,国家没有非转移农业的相关文件,主要看各地是否允许转移农业户口,但一般难以转移,转移后涉及农业补助金、土体分配、基础分配等利益问题,只要原村民委员会同意,就可
农村宅基地户口迁出后不可以保留。
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 1,当事人户口迁出本集体后,原宅基地在其建筑物损(毁)后,一般是会由宅基地所在地集体收回的; 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土)地使用权证、门牌号(证)等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和国家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
城里有房农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但要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必须在必须长期在农村生活。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受使用,并且可以用来建造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户口是农村集体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