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房屋租赁期间的修复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和维修房屋,以确保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租赁物。出租人未
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修改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如果当事人想对租赁合同内容进行更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上述条款做出更改。
修改租赁合同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期间内,租赁当事人死亡的; (三)房屋租赁期间内发生改建、扩建、重建,原租赁合同部分或者大部分不能适用的。
租赁房屋装修的处置如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当事人一致可以修改租赁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
租赁房屋装修费的承担如下: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以及出租人同意装修且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原则上由出租方承担,但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修改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
租赁房屋装修费应按合同约定由相关义务人承担。如果没有约定,房屋装修费一般由承租人承担。此外,当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私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出租人甚至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确定有: 1、因承租人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也由承租人负担; 2、承租人对此无过错的,维修义务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是指不改变租赁物的外观形状,对其性能进行改良。增设他物是指在原有的租赁物上又添加另外的物。实践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多在装饰装修中进行。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