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对监护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近亲属中指定。不服任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可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
无监护人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被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 2、父母姓名、身份证号; 3、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无力监护的原因; 4、证明单位签字盖章; 5、证明签署日期。
无监护人证明要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无监护人证明书; 2、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当事人确无监护人,特此证明; 4、注明日期并加盖单位公证。 无监护人证明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
老人监护证明的开具方式是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还可以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再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法律规定,监护证明是用来证明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材料,以便有效的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行为。
监护人证明的办理:被监护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当到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需携带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孩子的父母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子女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由监护人本人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开无人监护证明需要提前准备好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暂住证、实际居住地居住证、就业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簿。其中,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相当于市内街道办事处。具体办证手续和部门只能向当地街道办询问。通常,你会被要
1、提前准备好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2、到乡政府申请开具无人监护证明; 3、乡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证明。
如果当事人要开具无监护人的证明,可以向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该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监护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2、被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 3、开具的时间以及单位名称等。
无人监护证明这么开: 1、提前准备好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2、到乡政府申请开具无人监护证明; 3、乡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证明。
监护人证明一般不需要写。 因为父母自动取得子女监护权,只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但若为其他监护人的,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出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而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