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在很多民事纠纷案件中,法律上对一些比较难处理的纠纷归到专属的法院进行审理,这就是专属管辖的概念。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
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确权案件属于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专利诉讼的管辖法院的确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
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的确定是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有: 1、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