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人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实现代位权,具体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相对人对债务人
债权抵押抵押权实现需要的条件是: 1、抵押权必须有效。抵押设定无效或者已经撤销的,不能实现; 2、债务人履行期限必须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清偿。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清偿的,说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有如下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该到期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即该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3、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有如下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2、该到期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即该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3、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提出代位求偿的请求。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债权人代位权本来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立,但是对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实现还是要具体来看: (一)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代位权行使后,次债务人还债,财产数额足以还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