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回迁不按协议执行可以主张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回迁不按协议执行,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按协议执行回迁并赔偿相应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不按协议执行回迁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补偿协议不合理的,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1、如果签订协议后并领取了补偿款,房屋还没有被拆或者已经被拆除。这种情况双方自愿就征收补偿达成协议,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政府存在欺诈或逼迫的行为,也很难拿出证据予以证明; 2、如果房子还没有被拆迁且
一、绝不妥协 正常程序下,协议应该是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需要签订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那份。 有部分地方的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要拿原件回去盖章。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正规的拆迁中都是
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那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满的,应当及时提起撤销或变更协议的诉讼。如果存在无效情形,也可以提起无效之诉。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注意:复印后要盖章,不盖章的没有法律效力)。
1、拆迁协议弄丢了,当事人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1、拆迁协议原件丢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或者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
拆迁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那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请拆迁人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同时去拆迁部门补办拆迁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