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1
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是: 1、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2、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减刑的实质条件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关于死刑的司法解释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
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关于非法拘禁的司法解释是,犯罪人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实施了拘禁他人的行为,然后是这种拘禁行为是非法的。拘禁行为的方法很多,如捆绑、扣留、关押等,实质就是强制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
盗窃罪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显是惯犯作案或团伙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
已符合立案条件、正式受理的意思。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民法典的司法解释: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