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 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人身损害赔偿以下列几点因素确定:第一,受害人所在医疗单位开出的伤残证明、医疗费用总和。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受伤期间和恢复期间的费用。第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自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具体规定如下:1、医疗费以一审庭审终结前实际产生的数额为准,一般以受害人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单据或者病例、处分认定具体数额;2、误工费则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属于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而是属于法定的请求权。只要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直系
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有三种,一种是重伤,一种是轻伤,最后一种是轻微伤。人身损害鉴定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它有四个程序,一、被鉴定人受伤之后应当先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办案的单位会根据初步调查出具一份《法医鉴定委托书》;二、被鉴定人可以
归责原则,就是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准则,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侵权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原则,具体分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具体如下: 1、处理一般侵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受损的一方维权,需要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判断:1、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
第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第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第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第四,对被扶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
护理费的支付标准如下: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如果雇佣了护工护理,则以雇佣护工所实际支出作为计算标准; 3、如果是受害人家属等非护工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4、护理
在人身损害纠纷当中,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由此可见,虽然最重要的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
人身赔偿费用范围包括受害人治疗所用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医疗费即受害人治疗康复期间所需费用,包括药品费用、手术费用等。误工费按照受害人误工时间乘上误工期损失收入来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算,没有固定收入
如果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九级伤残,是可以适用于向侵权行为人主张民事赔偿的,但是九级伤残与判处刑事处罚的伤害程度鉴定并无关系。伤残等级鉴定和伤情等级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要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应当由公安部门的法医进行伤
共同诉讼可以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共同诉讼体现为原告或被告是两人以上。人身损害案件中,存在着多个加害人或者多个受害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中父亲死亡的,母亲及其子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