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隐名出资的风险有: 1、存在股东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 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
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包括: 1、名义出资人通过股东名册行使股东权利可能会损害隐名出资人权益; 2、隐名出资协议无效的,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3、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
隐名出资有以下法律风险: 1、隐名出资协议无效的,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名义出资人转让股权的,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受让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股东资格; 3、名义出资人通过股东名册行使股东权利可能会损害隐名出资人权益。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有:名义股东可以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会给实际出资人造成损失。实际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有下列风险: 1.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2.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3.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如下: 1、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3、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
1、通过诉讼或者其他股东半数同意,确认股东资格; 2、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且签订完善的隐名股东投资协议; 3、实际投资人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4、没有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时,公司法设置了最后一道防线,投资权益的归属还是归于实际投资人。
成为隐名股东具有如下法律风险: 1、若双方未订立书面代持协议的,则对于主张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事实难以举证; 2、一旦代持行为被认定无效,隐名股东将不享有一般的股东权利,极有可能造成损失; 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其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