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岗位的规定,具体如下: 1、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变更工作岗位,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达成协议; 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3、如果劳动者不愿意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调
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岗位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变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变更工作岗位,但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劳动者不愿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调整,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合同中能规定变更工作岗位的有关事项,但要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变更工作岗位的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下列规定: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4
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是百
签订劳动合同后变更工作岗位,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倍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按照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也就是三倍支付劳动者工资。除了这个规定,并无其他三倍工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