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二者存在的区别是: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的附款是以将来确定到来的客观的事实的为附款。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有效期的合同和附终止期的合同。有效期的合同时自期限届满时开始生效;有终止期的合同时在期限届满时就会失效。附条件的合同分为有生效条件的合同和有终止规定的合同。有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有效,有终止规定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无效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1、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 2、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附条件与附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附条件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根据条件是否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的合同。
预约合同和本约的区别是:首先两者的订立时间不同,预约合同是权利义务实际确定前,提前达成合同关系,而本约是直接在合同中确定实际权利义务;其次两者的责任不同,预约合同一般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本约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有: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前者,自期限届
区分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如下: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到来的客观的事实的为附款。阻止条件实现的可以视为条件已经成就,而期限不可以阻止其到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本约的区别有:预约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约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