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的程序如下: 1、应当先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 2、收养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成年后一般不可以办理收养。法律规定的可以被收养的人员范围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且必须为未成年人。
收养关系是自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不能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办收养手续的养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未办收养手续是不具有合法收养
捡到弃婴并想收养该弃婴的也要办理收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应该在弃婴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在《民法典》实施以后,收养多年没办理收养手续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不可以继承财产;如果是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能继承遗产;如果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约定遗产给养子女继承的,有继承权。
合法收养手续办理的方式: 第一步,收养人和送养人就收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收养协议。 第二步,双方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三步,审查合格的,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合法收养手续办理的方式: 第一步,收养人和送养人就收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收养协议。 第二步,双方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第三步,审查合格的,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
收养手续的办理需经以下流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
收养手续的办理需经以下流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