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担保物权与担保债权的区别: 1、看担保主体是物还是债,如果主体是物的,则是担保物权,如果是债的话,就是担保债权。 2、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是: (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 (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 (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进行选择。
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约定。 (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优先物的担保。 (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
标的物质量及异议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对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对质量异议期限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点: 1、相同点是二者都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 2、不同点是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而债的担保,是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
债的保全与担保的异同点: 1、相同点是二者都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 2、不同点是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而债的担保,是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
担保物权是物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