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四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因此,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想要“离婚的”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如下: 1、行为人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具体包括如下几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无效的婚姻经法院确认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视为婚姻双方从来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双方之后再婚的视为初婚。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无效婚姻的认定,应以法定的无效婚姻的存在为依据,如果当事人在结合当时具有婚姻
无效婚姻的原因有以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因生理缺陷不能为人道主义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重婚,有禁
婚姻无效的原因有:重婚;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结婚;患有婚前不婚、婚后还没有治愈的疾病的。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无效的原因如下: 1、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2、未达到法定婚龄。 3、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