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行政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作出行政处分的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政务处分的对象也比原来的行政处分范围扩大了。行
婚前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房产所有人同意将房产的一部分价值,赠与给另一方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可以分割这一项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只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为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
丈夫去世之后,剩下的财产就是丈夫个人的遗产。这时候,当然会涉及遗产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自然人少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这时候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内容来执行。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继承中,丈夫的遗产要按照一定的
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的归属的规定如下: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应当给配偶,如果配偶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剩余部分应当交给配偶的监护人代为保管。丧葬费是给死者家属的赔偿,它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因此是不能按照继承来处理的。因此,丧葬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说明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两人可以就各自的分得份额进行协商和约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当初购买房产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婚前房产,加名字后,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司法实践中,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离婚时按照共有关系处理。共有关系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分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属于男女双方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比例。这种情况离婚时房屋按照
婚前财产不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父母的意思表示,应以赠与发生时为准,实践中存在离婚诉讼中,一方父母当庭表示系对其子女赠与的情形,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贈与时有明确意思表示
房产加名字,离婚后如何分配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再根据法律由法院进行裁判。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其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给对方的行为,并且在产权登记变更之后,便不可撤销该赠与行为。加名后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夫
夫妻双方离婚协议涉及房产分割的,需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经协议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相关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且有
单方面提出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首先,单方面提出离婚,并不一定能够离婚成功。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的过程中,
婚前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如何进行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情况区别而论。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