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拘役后不一定可以保留工作,需要区别对待,若职员属于公务员、军人等公职人员,那么在被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之后,就一定会被开除。 若职员仅是普通单位的职员,那么在单位自愿的情形下,可以保留工作。
单位愿意就可以,但是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是不用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行政拘留的执行流程主要是受理、调查、决定、执行四个过程。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
根据拘留所条例的规定,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拘留所应当建立教育制度,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文化、时事、政策、所规、行
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应当执行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
管制是不剥夺人身自由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较管制严重,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一种刑罚,不同于有期徒刑进监狱执行,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在监狱执行、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除了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
一、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这样的: 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 2、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批捕刑拘与逮捕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逮捕是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不同。 3、目的和结果不同。 4、羁押的期限不同。 5、适用的机关不同。
若违法行为人已经怀孕,是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如果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不执行该拘留的处罚。
不实施行政拘留只有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未满14-16周岁人,行为人16-18周岁,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还有7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怀孕的妇女,以及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最后一种情况是,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6个月没有被发现,不处罚。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