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做了专门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转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属于房屋建设项目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如下: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二)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农用地使用权相区别,是对土地进行非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而从事建设的权利。
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开发商是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这种土地一般是住宅用地。
国家政府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补贴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先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未经补偿安置,根据物权之法则,被拆迁人既对房屋拥有产权,仍对土地依法拥有使用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原土地使用权人的重大权益,应当将政府收回
转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需要交易当事人提供转让协议,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进行审查;进行现场勘察,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提供报告书;填写转让审批表;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交纳税费;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思是: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是付出一定投资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建设房屋的权利,其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仍旧属于国家,使用者只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建设,否则将被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