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出现的时间不相同。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出现在合同缔结的阶段,而违约责任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 2、两者的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其实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它的目的在于解决没有合同
居间合同的违约责任并不一定是双方责任,有可能是单方的责任。如果是双方的责任,就要根据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分配,责任大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差额。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
解除厂房租赁合同之后,享有法定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的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就包括了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而由于违约金责任属于约定的责任,因此违约金具体如何赔付,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的话,应当按照当事人事
合同解除之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是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之后,对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没有产生影响。 所以,在合同中,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按照法律解除合同时,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还是合法有效,被违约方有权请求支付违约金。 不支持要求支付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以下五个方面: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
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起诉,需要满足以下要件:原告适格;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需要带上身
合同未生效,有违约责任吗 一般来说,只有当合同生效以后,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换句话说,只有当合同生效,以后违约方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合同法同时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合同未明确违约金,出现违约行为的话,只能主张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这主要因为违约金责任适用的前提在于:合同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现一定的违约行为的时候,守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换句话说,只要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
就算是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应当包含以下条款:第一,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名称和住所;第二,房屋租赁的数量、具体位置,以及面积的大小;第三,房屋租金的数额,以及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支付期限;第四,租赁房屋的用途;第五,租赁的期限;第六,房屋租赁期间
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需要打官司的,守约方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立案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要看商铺租赁合同中有无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没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违约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承担方式如下: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