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签合同了对方毁约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如果守约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合同签了也能毁约,但是,违约方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合同
合同不是本人签的,没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代理人认可的,对被代理人无效。对方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合同不是本人签字能否毁约取决于具体情况,具体如下: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签字,或者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否认,签字有效,不能毁约,其他情况可以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一天后可以毁约,但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另一方即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向违约方索赔违约金。合同约定金额的,按此金额赔偿。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则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
签订有效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内没有付款,那么就是违约;如果不是在约定期限内,则不算违约。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一方应该对方支付约定好的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签订合同后在有效期限内不付款的,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